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中心主要履行学科建设、硕士博士学位点申报与建设管理和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等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对学科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校党委、行政工作安排。
2.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负责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曲靖师范大学建设要求,编制学校学科整体规划、建设制度和承担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组织省级一流学科申报与管理,负责校级一流 学科建设,指导、检查、评估二级单位学科建设情况,并编制年度报告。
3.负责学位点培育申报与建设。负责编制学位点建设规划, 统筹组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培育和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新增博士、硕士授权点学位建设、评估、 考核工作。
4.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主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编制并 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招收录取工作。归口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各学科及项目研究生培养方案;统筹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培养基地、实践基地建设工 作。
5.负责学科评价与学位管理。归口管理博士硕士学位审议授予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建 设、评估以及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工作。管理研究生学籍、学历, 组织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负责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管理工作。承担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6.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研修培训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协调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党团学、评奖评优、宿舍管理、 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8.负责协调大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做好就业创业 指导、就业信息发布、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派遣、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以及研究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有人员构成:
李 哲: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中心主任 (正处级)
陈昱岿: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李 丹:科员,主要从事综合事务工作
魏玉倩:博士,研究方向:植物病理学,主要从事学科建设及申硕工作
毛羽可:博士,研究方向:当代政治哲学,主要从事学科建设及申硕工作
何 蓉:科员,主要从事学科建设及申硕工作